【圆明网】今年六十一岁的法轮功学员张青山,是北京市原昌平南口暖瓶厂工人。一九九九年七月二十日,江泽民发动对法轮功的迫害后,他曾三次被非法劳教,在北京团河劳教所、大兴区新安劳教所等黑窝遭迫害。今年八月张青山对迫害元凶提出控告江泽民,希望更多的人看到这场迫害的邪恶。
下面是张青山在提交给最高法院、检察院的控告书中的陈述:
我是一九九八年初经同事介绍喜得大法的。由于长期在高温车间工作,我落下来毛病,一年三百六十五天,天天感冒,中西药天天吃,就是不见好。每天要靠拔火罐拔出水泡,把黄水挤出来,才能睡觉。将近一年,天天如此,妻子都拔烦了不管了。我看《转法轮》第一天晚上就睡了个踏实觉,感觉大法太神奇了。然后炼功,刚一炼,以前的鼻炎、咽炎、气管炎、癣,一下全都好了,太神奇了。
我用“真善忍”的标准要求自己,处处考虑别人,修炼后的我,真是脱胎换骨,精神轻松,每天只睡四、五个小时,上一天班一点也不累,身体轻飘飘的。我变得更加真诚、善良、宽容,在利益面前也不去争了,我真正感到法轮大法的美好。
一九九九年九月二十六日,我在南口玻璃厂三角地炼功点炼功被警察绑架到昌平看守所拘留十五天,在非法关押期间。一九九九年十月八日,南口暖瓶厂保卫科的刘开明、李士俭到看守所通知我,因修炼法轮功“屡教不改”,暖瓶厂把我开除了。从此我失去工作(后来才知道是南口派出所李所长逼暖瓶厂领导非得开除我)。
第一次被非法劳教
二零零零年七月十三日,我在南口街上发放法轮功真相传单,被南口派出所警察绑架到昌平看守所,被北京市劳动教养委员会非法宣判劳动教养一年,非法关押地在大兴区团河劳教所。
在大兴区劳教人员调遣处二班非法关押时,我受到了种种迫害。第一天到二班,我就被强迫双手抱头钻在床板下蹶了四个多小时,又被强迫鼻尖贴、不能挨墙,脚尖贴墙,双腿并拢,一直站到晚上吃饭。我几乎每天遭到殴打,坐小椅子,上学习时间,老是有人打我,有时挨打不知是因为什么,稍一回头,班长吴传新就把我叫过去抽我耳光,用拳头打我胸部、胃部,打人他们就当作玩、取乐或者发泄。
有一次吸毒的刘逢双手扳住我双肩,用他右膝盖猛撞我膝盖往上大腿外侧部分,他们叫“撞大麻”。狠命撞完了又叫到院子里罚站。被调遣处的谷中队长看见了,问我:“你怎么了?”我不知怎么回事,低头一看,我脚都紫了,再拉开裤腰一看,两条腿从大腿根到两脚全紫黑了。我说:“我不知道”。他把我叫到警察值班室交给值班警察他就走了。值班队长看了看我的腿问:“你们班谁弄的?”我不说。又问,我对他说:“在这地方,这都是你们安排的,你们不安排,他们敢吗?”队长叫我回班,然后他就叫我们班里人一个个的问,刘逢,回来还对我说:“就是我撞的,你去说吧!”我没搭理他。
每天晚上其他劳教人员休息了,我和其他几个炼法轮功的学员被罚站,不许睡。有时要站到二点、三点,最晚一次我站到四点多,躺下了也不让睡,三分钟叫一次背监规,背几条背完了,躺下了刚要睡着,又叫我起来再背几条。
二零零零年十一月二十九日,我被送到了团河劳教所,二大队四班班里人都是普通劳教人员,留了一个人看着我,其他人去劳教了。坐在小椅子上,我困得厉害,看着我的人说:“不许合眼!”到了晚上,蒋大队长又强迫我抄书,从下午六点钟开始,一直抄到三十日早晨劳教人员起床。在这里我所受到的、感到的就是迫害,包括精神上的、肉体上的。
第二次被非法劳教
在二零零五年七月十四日,在昌平区延寿镇(以前是长陵镇)北庄村我岳母家,我遭受到了昌平区610国保的绑架。在昌平朝凤庵洗脑班,我被监禁在一个房间里,包夹出入都锁门,非法关押了我九十多天。十月十五日我被送到了昌平看守所,在去看守所的车上,我问警察送我上哪?那警察说上大兴。我在昌平看守所关押了四十多天,被非法劳教二年六个月。我也明白了我被劳教是他们610国保事先定下了的。
二零零五年十一月二十八日,我被送到了大兴区劳教人员调遣处,在调遣处大概关押了四十二天。
二零零六年一月十日,我被带到了团河劳教所三大队。在三大队非法关押期间,我遭受到了多种非法迫害。每天坐小椅子,十七、八个小时长时间不许睡觉、喝水、撒尿、吃饭、吐痰都被要求写出书面申请。尤其不让撒尿,写了申请也不批,一次又一次,都尿裤子。坐小椅子,开始是一个三十公分高,有靠背的,后来大队长尹洪松找了一个二十公分高小凳让我坐,要求身体坐直,双脚、双膝并拢,双手平放在膝盖上,每天至少坐十七个小时。臀坐破了、坐烂了,不知多长时间了,后来,我从臀部股上揭下一块两寸长的硬皮。
有一次,阚大队长迫害我,找了几个包夹整我,两个人一边拽一个胳膊,后边一个人拿毛巾勒在我嘴上,不让喊(我把这种整人方式叫“飞机式”),让我跪,我不跪,左边拽胳膊的包夹就用他右脚踹我左腿膝盖侧面,我当时疼的都不知道了,坐在地上起不来,我说:“你们把我拽起来吧!”他们还说:“你是不是装的啊?”我说:“我不会装。”以后,很长时间左腿走路不方便。
第三次被非法劳教
二零一零年九月五日,我再次被610国保绑架到昌平看守所,又一次被非法劳教二年六个月,非法关押在大兴区新安劳教所。
在四大队十号监室,我被强迫坐小椅子不能动,两个包夹看着。每天从早晨五点到夜里十二点甚至一点,十七、八个小时,这种酷刑折磨已经成了劳教所对法轮功学员进行迫害所使用的惯用做法了。在连续几天里,从早晨五点到夜里十二点之前不让小便,写了申请了,包夹找队长,不是说队长休假了,就是说队长不在,别的队长不敢批。
迫害法轮功学员,劳教所之间、队长之间他们都通气。有一次一个队长说:“我们向团河劳教所了解你了,尹大队长告诉我们你的特点就是质问、反问。”由于长时间不让撒尿,所以我也不敢申请喝水,甚至连仅有的一点菜汤也不敢喝,后来身体出现大便干燥的反应。
在新安劳教所,我拒绝提供他人信息,我的退休养老保险金被劳教所伙同昌平区“610办公室”非法扣掉了好几万,这是我应得的正常收入。由于非法的关押、迫害,我在精神、身心、家庭、事业、经济上受到了极大伤害。
我这么多年被非法迫害折磨,非法劳教关押,610、国保、派出所从来不通知我的家属。有时我家人找到他们,他们明知道也不告诉家人,害得我家人、孩子着急,到处找、到处问我在哪里。
我坚持信仰,修炼法轮功,我没有任何违法行为,也没有违反任何法律。我按照“真善忍”标准要求,一心向善,做好人,我不求名、不求利,我也没有任何政治诉求,我只想做思想纯净、身体纯净、道德高尚、无私无我、先他后我、正法正觉、觉悟了的人,修炼法轮功。我也真的感觉到了修炼、做好人、更好的人真正的美好,大法的美好。国家不希望公民做好人吗?迫害发生这么多年,我和众多的法轮功修炼者诉说我们被迫害的真相,做好人的真相,如果不迫害我们,江泽民控制的媒体不造谣、欺骗民众,我们也没必要做这些事了。法轮功于国于民有百利而无一害,这是已经被证实了的,只是参与这场迫害的那些人表现了他们的不好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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